新华社北京7月29日电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通知指出,《教育规划纲要》是21世纪我国第一个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寄托着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强国必先强教。中国未来发展、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靠人才,基础在教育。制定并实施《教育规划纲要》,优先发展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对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需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决定性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把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作为重要职责,加强对《教育规划纲要》实施的组织领导。要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教育规划纲要》,深刻理解《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新思想新理念,深刻理解“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深刻理解“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的战略目标,深刻理解“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战略主题,深刻理解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任务和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做好教育工作的紧迫感和自觉性。要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形成全党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用制度保证中小学生减负
孩子的书包为何这么沉?面对家长日益高涨的减负呼声,《教育规划纲要》将通过“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等方式,为中小学生减负。
在具体操作上,《教育规划纲要》要求:调整教材内容,科学设计课程难度。改革考试评价制度和学校考核办法。
针对升学压力导致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加重的深层次原因,《教育规划纲要》也提出改革措施:不得以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进行排名,不得下达升学指标。规范各种社会补习机构和教辅市场。各种等级考试和竞赛成绩不得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与升学的依据。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有望在当地考试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是我国在城镇化加速过程中面临的重要课题,也是我国政府推进教育公平面临的巨大挑战。
《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研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范先佐说,这项政策对每一个进城务工人员都是一个暖心的信息。要落实好这项政策,还需制定相关措施,鼓励城乡中小学降低入学门槛,接纳农民工子女入学,让他们和城里孩子在各方面享有同样的权利和标准。同时,应支持社会力量创办高水平的民工子弟学校。
逐步改变一考定终身
《教育规划纲要》指出,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克服一考定终身的弊端,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
《教育规划纲要》提出,逐步实施高等学校分类入学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以统一入学考试为基本方式,结合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对特长显著、符合学校培养要求的,依据面试或者测试结果自主录取;高中阶段全面发展、表现优异的,推荐录取;符合条件、自愿到国家需要的行业、地区就业的,签订协议实行定向录取;对在实践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建立专门程序,破格录取。
教育部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张力指出,《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多元录取机制主要包含择优、自主、推荐、定向、破格等五类。随着多元录取机制的健全,教育体系将力争不遗漏任何有成才期望和有才华的学习者。
针对近年来频发的高考招生舞弊事件和高考加分混乱现象,《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公开高等学校招生名额分配原则和办法,公开招生章程和政策、招生程序和结果。清理并规范升学加分政策。
10年遏止择校难
如何遏止“择校热”、“择校难”已成为我国教育改革面临的一大课题。《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指出,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到2020年,基本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
为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规划纲要》提出要“切实缩小校际差距,着力解决择校问题”。为此要采取的相关措施包括:加快薄弱学校改造,着力提高师资水平。实行县(区)域内教师、校长交流制度。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置重点学校和重点班。在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进入公办学校的前提下,发展民办教育,提供选择机会。
针对我国义务教育城乡差距大的现实情况,《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率先在县(区)域内实现城乡均衡发展,逐步在更大范围内推进”。
中等职业教育逐步免费
如何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教育规划纲要》提出,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积极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推进职业学校专业课程内容和职业标准相衔接。完善就业准入制度,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制定退役士兵接受职业教育培训的办法。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课程衔接体系。鼓励毕业生在职继续学习,完善职业学校毕业生直接升学制度,拓宽毕业生继续学习渠道。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加大对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的宣传表彰力度,形成行行出状元的良好社会氛围。
防范学校财务风险
《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加强经费管理。防范学校财务风险。
《教育规划纲要》提出:设立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增强经费分配的科学性。加强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完善经费使用内部稽核和内部控制制度。完善教育经费监管机构职能,在高等学校试行设立总会计师职务,提升经费使用和资产管理专业化水平。公办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由政府委派。
有专家认为,这些措施直指近年来浮出水面的高校债务问题。
据悉,“扩大化解高校债务风险试点”已成为2010年教育部工作要点之一。(均据新华社)